关于塔河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切实保证资金精准使用安全高效,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黑乡振发〔2023〕19号)《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3〕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塔河县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情况,按程序完成塔河县2026年谋划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工作。
一、公示内容: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备案表(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10天: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30日。
三、公示其他内容
监督举报电话:0457-3669192
联系人:孙鸿健
受理单位: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信地址:塔河县塔河镇文化路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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