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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地、县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以及其他专项调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德健
    塔河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男,1989年12月出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 丁良宇
    政协塔河县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统计局局长
    负责统计局行政工作
    男,197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政协塔河县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统计局局长。塔河县统计局局长
  • 刘婉钰
    塔河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和群团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第一产业;负责衔接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农业专业
    女,199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李珺玥
    塔河县统计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第二产业和能源专业;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衔接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工业专业
    女,198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张 磊
    塔河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分管核算、综合、法制专业;负责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负责上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安排的其他社会经济抽样调查等工作
    女,1989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群众。
  • 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信息、文档、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地区统计局及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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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业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开展临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监测。开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数据定期核查工作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的统计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能源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居民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企业、交通运输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等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部门服务业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社会、科技等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变动专项调查及其他临时性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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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全县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及增加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资产负债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测全县经济运行走势及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县数据质量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综合协调全局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统一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和形成全县《统计公报》等综合性资料,定期编印《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落实统计普法宣传。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担全县统计诚信建设工作;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系统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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