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办公电话:0457-3662105
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导派出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办理过程中的现场核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承担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品摊贩、食杂店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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