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综合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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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宣传贯彻国家认证认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监督管理。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负责认证认可信息及认证有效性的统计上报工作。
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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