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和城乡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8-28 来源: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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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457-3668900

监督全县城乡建筑市场。监督城乡建筑房屋、相关市政工程建设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出省出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管及业务指导。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建筑业数据统计,建筑业执业人员日常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拟订全县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城乡房屋、相关市政工程建设和城镇管理相关领域地方性标准。指导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城乡房屋和相关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材料和质量检测,以及质量检测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认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乡房屋和相关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城乡管理及改革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镇公园广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停车泊位、垃圾清理、冰雪清除等工作。指导督促执行全县城管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和流程。指导信息化城镇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防涝、污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地下管廊(线)、公共照明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地铁和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归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房屋、乡村内道路、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乡村内道路、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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