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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一)履行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国家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地理信息测绘、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办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林业和草原修复规划,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和地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的普查、调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行政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并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县委关于 建议修改为 县政府统一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 唐殿博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 张 浩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自然资源局全面业务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矿业管理与矿产资源保护股
    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 沈 卓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负责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
    男,汉族,1986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 庞云鹏
    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塔河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确权登记全面工作。
    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 吴 蕤
    塔河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副主任
    负责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女,汉族,1990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
  • 谢昊
    塔河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副主任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开发利用股工作
    男,1990年1月18日,汉族,大学学历。
  •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承担综合统计管理。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核算,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负责财务审计稽查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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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开发利用股

    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国家和省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组织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落实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由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实施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的报批工作。落实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实施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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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股

    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报省政府、行政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报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监测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实施,承担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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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查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协调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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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与矿产资源保护股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权限内的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调处矿产资源权属纠纷负责矿业权管理与各类保护地政策衔接。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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